日前,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通过了货币基金的相关改革方案,其中一大变化是有必要将面向机构投资者的货币基金改为浮动净利润披露。 另外,欧洲的监管机构也在推进货币基金的改革,预计每年2季度将出台相关法规。 基于此,国内有意见认为浮动净资产的披露值得借鉴。 笔者认为,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也不一定要跟上欧美相关变革的步伐。
欧美改革方案的出台背景来源于2008年的金融危机。 当时,发生了多只货币基金因雷曼兄弟债券而亏损,跌破固定面值的事态,迅速引发了货币基金市场整体回购的风潮,许多公司的主要夜间资金来源被切断。 这场危机过后,监管层需要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认为货币基金是影子银行的一部分,必须相应地进行改革。
改革的目标之一是减少或防止投资者在市场紧张时逃离货币基金的风险,监管者们认为采用浮动纯法有助于更好地理解投资者投资货币基金的风险。 汇丰投资的一位高管表示,此次美国改革方案的要点有三个。 首先,打破货币基金固定1元的规定,要求面向机构投资者的货币基金使用浮动净值,面向个人投资者的货币基金可以维持固定净值。 其次,货币基金必须设立清偿门槛,市场危机时的清偿加上惩罚性的流动性费用,对货币基金每日、每周的流动资产比例提出最低10%和30%的要求。 另外,进一步提高了货币基金披露的透明度,缩短了货币基金披露月度投资组合的时滞,加大了在线披露包括资产规模在内的各项指标的力度。
事实上,货币基金组织在国内引进时讨论了采用固定净值还是浮动净值,但从目前国内的实际情况来看,固定净值已经被市场接受,回购0费用也是能够快速增长的一大理由。 关于纯浮动是否有助于延缓回购,是否公平对待所有所有者,还需要实践上的进一步检查。 所以,我们不需要继美国之后进行货币基金组织的改革。
但是,有必要向投资者提示货币基金的风险。 如果稀释收益率的竞争,货币基金将与银行存款不同,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sec统计了近几十年的数据,发现共有300只货币基金亏损,基金发起人必须进行救助的例子。 事实上,国内货币基金组织也有同样的情况,最终基金企业承担了损失。 但是,在目前的商业竞争环境下,不追求高收益率而让基金企业自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备受期待的是,通过法规,进一步严格限制货币基金的投资手段,使收益率回到合理区间,从根本上抑制货币基金的风险。 其次,加强新闻公开,让持有者及时了解基金的资金投入,成为基金的最高监管者。
来源:时代商情报
标题:“不必紧随美国进行货基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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