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cd,第一份海外行贿报告:发达经济区块的大企业是“惯犯”
到底是谁在海外行贿?
在12月2日经合组织( OECD )发布的第一份国际《海外行贿报告》中,该行贿主体来自发达经济区块的大企业,经合组织的所谓大企业员工规模必须超过250人。
该《报告》指出,国际贿赂多由大企业购买,半数发生在高管知晓的情况下。 75%的情况下,贿赂涉及中间企业;贿赂价格占整体交易的10.9%左右,相当于利润的34.5% (约1380万美元)。
与以往的认识不同,经合组织得出的结论是,海外贿赂一般发生在发达经济区块,其贿赂对象为该发达经济区块的国有或国家治理公司,其中许多是希望取得政府采购合同引起的。
经合组织秘书长歌利亚表示:“腐败不利于增长和快速发展,必须绳之以法。 而且,公共采购需要透明度和可靠性。 ”
企业干部众所周知
在拆除了263起包括个人贿赂和164起公司贿赂在内的案件后,经合组织报告称,60%的海外贿赂案件由大企业进行,只有4%的中小企业涉及海外贿赂。
其中,2/3的海外行贿案件发生在以下4个行业/领域:采掘业( 19 ); 建筑业( 15%; 运输和储藏业( 15%,新闻和通信业) 10%。
而且,超过半数的管理层对海外贿赂行为有所了解。 在41%的案件中,管理层员工支付或批准贿赂,首席执行官参与贿赂的比例达到12%。
oecd反腐项目的负责人木莱特说,这一发现令人震惊。 因为国际贿赂的处罚行为大部分最终落到了普通员工身上。 但是,研究表明,高管们知道。
在中间机构涉及的外国贿赂案件问题上,这一比例达到了75%。 也就是说,每4起案件就有3起涉及中间机构。
其中,41%的情况下,中间机构充当当地销售和营销代理、分销商、经纪人等代理人;35%的情况下,中间机构是公司的分支机构,如分支机构企业、当地咨询企业、企业脱离
谁在受贿
在贿赂的趋势下,27%的贿赂是向公共公司(国有公司或国有控制公司)的员工承诺或提供的,其次是海关人员( 11岁)、卫生人员( 7岁)、国防人员) 6。
在大部分案件中,贿赂的发生都是因为想取得政府的采购合同,这个比例达到了57%,其次是用于海关手续的整理( 12 )。 平均而言,贿赂相当于总交易价值的10.9%和34.5%的利润。
根据经合组织的报告,公共公司员工的高受贿揭示了出国和政府采购合同之间的利益冲突,需要有力的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
但是,经合组织在报告中指出,与以往的刻板印象不同,海外贿赂并不经常发生在最不发达国家。 相反,那项研究表明,海外贿赂案多半发生在先进的经济阻滞中。 当然,这种解读也与数据本身有关,经合组织认为,发达经济体区块各国在海外贿赂调查合作方面的合作程度较高,新闻透明度较高,可能希望分享事件。
美国最严厉的惩罚
在1/3的案例中,被告企业或个人通过自行申报( self-reporting )的方法引起了相关机构的观察。 另一个最常见的来源是执法人员直接展开调查( 13% )。 需要注意的是,举报人举报和媒体报道很少推动海外贿赂调查,其比例分别只占2%和5%。
其中,自我报告的企业首先通过两种方式知道企业在国际业务中的贿赂行为。 31%的情况下是通过内部鉴定的方法,28%的情况下是在收购行为的尽职调查程序中进行的。
目前,数据显示,海外贿赂刑期最长的判决为13年。 关于罚款,迄今为止,共有261起案件对企业和个人开了罚单,对单一企业的最高罚款为18亿欧元,对个人的最高罚款没收处罚为1亿4900万美元。
其中,美国对海外贿赂的取缔力度最大,迄今已解决128起海外贿赂案件。 德国排在第二位,取缔了26个案件,排在韩国( 11个)、瑞士、英国) )之后。
来源:时代商情报
标题:“OECD首发国外行贿报告:大企业是“惯犯””
地址:http://www.sibuweilaijishi.com/sdjj/3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