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0月21日下午消息,两位相关人士据外国媒体报道,中国财政部近期印发了《地方政府性库存债务清理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确定了库存债务的筛选和处置工作。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征求意见稿确定规定,年12月31日以后,考核后纳入预算管理的建设项目,只能通过省级政府发行地方国债的方式列出政府债务。
年12月31日过渡期前,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后续融资,国债资金不符合的,允许地方政府按原渠道融资,推进项目建设。
此前,中国政府于10月初发表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意见,这也是中国国务院首次发文全面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标志着处于经济转型关键时期的中国基本完成了完善的地方债务风险管理制度框架。
中国国务院发文表示,将整治明渠、堵塞暗道,授权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融资,加快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并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法举债,政府债务不得通过公司放贷,剥离融资平台企业的政府融资职能,融资平台企业不得追加政府债务。
地方债务风险被国际社会认为是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大风险。 最新的审计报告显示,截至去年6月底,地方政府直接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为10.88万亿元,承担担保责任的债务为2.66万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为4.34万亿元。 财政部估算,后两类债务按近年来政府实际代偿比例换算,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约12万亿元,其中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欠下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超过4万亿元。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此前表示,根据审计结果,目前中国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楼继伟还表示,要警惕政府通过融资平台等渠道借款大多未纳入预算管理,脱离中央和同级人大监督,主体混乱,渠道多样,价格高,风险集中,存在优势 萧何)。
来源:时代商情报
标题:“消息称中国拟出台办法处置逾10万亿存量地方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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