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格森案因枪杀警察而受到访问

今年8月射杀黑人青年布朗的弗格森警官说:“无愧于心”,并说即使发生同样的事情也会做出同样的反应。

28岁的威尔逊星期二在接受美国广播企业情报局( abc news )访问时表示,这是他成为警察以来第一次在值班时开枪。 布朗通过警车的窗户向他挥拳,他感到生命受到了威胁。

威尔逊8月以来首次接受公开采访,说:“我之所以是对的,是因为我知道我没错……我不认为这件事会一直困扰我。”

我问记者,如果布朗是白人,结果会不会一样,威尔逊回答说:“是的,一点疑问也没有。”

密苏里州大陪审团上周晚上宣布,威尔逊并无故意射杀布朗的意图。 这是因为不受控制。

大陪审团同意案发时威尔逊在执行公务。 他刚完成任务,正准备回警察局。 他看到布朗和朋友走在马路中间,阻碍了交通,把车开回去,问两个人为什么不走人行道。

威尔逊身高1.95米,重95公斤。 根据他在法庭上的陈述,体重130公斤的布朗朝他走来,威尔逊正要下车时,用力把门关上,在他脸上打了两拳。 威尔逊掏出枪,向布朗喊道:“退后,不然就开枪。”

但布朗抓住威尔逊的枪说。 “你这个胆小鬼,不敢开枪。 ”

威尔逊把布朗形容为“坚强的男人”。 在警车里和布朗搏斗的时候,他说“感觉5岁的孩子在抓绿巨人”。

证据就是威尔逊脸上有被殴打的痕迹,肌肉和骨头受伤。 威尔逊的枪上有布朗的dna (脱氧核糖核酸),表明两人夺走了武器。

威尔逊在车内开了两枪。 他开的第一枪是枪口朝下射击。 这和两个人争夺枪支的说法一致。

在车内搏斗的结果是,布朗的大拇指受了枪伤。 在警车内外和威尔逊身上也发现了布朗的血液和dna,证实了布朗的上半身进入了警车。

目击者称,布朗在枪响后逃跑,威尔逊下车后追赶,但对之后几十秒内发生的事,目击者众说纷纭。

据和布朗同行的朋友说,威尔逊在布朗逃跑时朝他后面开了枪。 布朗转过身,举起双手表示自己手无寸铁,但威尔逊依然枪杀了布朗。

其他证人称,威尔逊是在布朗向威尔逊突进时开枪的。 关于布朗是否举起了双手,他是如何举手的,举了多高,手掌朝外,握了拳头,目击者有不同的说法。 一些证人后来承认,他们没有目睹现场的情况。

威尔逊连续开了很多枪。 作为证据,布朗中的6枪都是正面发射的。 布朗确实向威尔逊跑去,但其中表示致命的枪击击中了布朗的头部。

来源:时代商情报

标题:“美弗格森事情开枪警员:再有类似事情 还会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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