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型投融资主体实现多赢
虽然亚非拉快速发展中国家有很强的基础设施快速发展热情和巨大的资金诉求,但目前的投融资模式难以满足其快速发展的需要。 对于中国和非洲拉丁美洲各国平等合作,构建互利双赢的新型投融资主体——“基础设施快速发展企业”,笔者有这样的想法。
运营和管理模式
模式参照中国各级政府依据国际法和相关国家企业法建立“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平台企业”的模式,借鉴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与欧美发达国家大量建立合资企业的经验,以及中国、新加坡在国家战术层面合资、共建苏州工业园区的成功经验 结合亚非国家的实际,中资公司以美元或人民币现金投资发起设立,亚非各国政府授权公司(机构)以现金或矿产资源出资,欧美公司或机构也可大致以现金或当地管理的资源适当出资。 据此,构筑中国和阿菲拉各国推进基础设施合作的战术、企业化、市场化平台。
在管理方面,可以参考中国和新加坡合作推进苏州工业园区的管理模式。 引入多级政府协调机制,从政府层面就资源担保和授权开发、基础设施规划和委托代建、财税优惠政策、信用增级等难点问题通过协商机制达成共识,与执行层“基础设施快速发展企业”负责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和还款等。
在风控机制中,将高收益资源产业和低收益基础设施建设整合为企业化的同一法人,确定政府向金融机构担保的资源授权基础设施企业,开发后获得偿还现金流量; 从而突破政府负债高、偿债能力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本身周期长、回报低、偿债现金流量不足所带来的融资瓶颈。 此外,还将尝试通过东盟、非盟等多边机构和相关国家议会在法律法规中确认的方法,批准设立企业,将相关矿产抵押给中资金融机构,以免发生政党更迭带来的风险。
具体的运行机制
以非洲为例。 企业设立的目标是促进非洲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使非洲拥有的资源潜力转化为实际快速发展能力,促进非洲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企业以服务非洲政府基础设施快速发展规划为需求,将基础设施建设与资源开发相结合,以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开展基础设施建设。 企业总部设在非洲国家。
股东资本总量及股东结构有以下尝试。 (以下涉及的金额和股数比只是一个例子)初期注册股本暂时为30亿美元(约190亿元人民币,根据工程需要,可以考虑按年到位,第一年先到3亿美元),中非双方各占50% “中资公司联合体”(包括央企和民营企业) )现金15亿美元)约95亿元人民币,第一年可考虑先筹集1亿5000万美元。 为了加快企业设立进程,试点阶段这1亿5000万美元可以考虑从商务部主管的外援资金中出资,授权中资机构持有。 非洲政府授权公司相当于15亿美元)约95亿元,第一年首先入股可筹集1亿50000万美元的铁矿石,则15亿美元约相当于1500万吨,1.5亿吨约相当于150万吨。
为了建立现代化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可由15人组成)、监事会,设立能够吸收外部专家担任独立董事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的资产负债率指标上限,防止过度负债。 董事长、总裁可以由中方双方轮流任命人员担任。 企业成立后,首先由其旗下的资源开发企业或实体使用现金(含资本金和银行融资资金)进行非当事人入股资源及政府批准银行融资预留资源的开发,形成的矿产品事先与中方签订长时间供货合同(价格可参照国际市场适当优惠) 入股资源出售后获得的款项在中方金融机构设立的质押资源开发后获得的款项将列入非洲政府授权机构(财政部等)在中方金融机构设立的“政府账户”。
企业可以在非企业快速发展规划中优先启动委托企业替代建设的电厂、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发工作,所需资金由企业资本金和银行贷款资金支付,形成的资产首先纳入企业资产负债表。
可以形成矿产资源开发、出售后形成的“政府账户”资金的运用机制,以及基础设施建成后的汇率、结算机制。 资金首先要向企业按照开采综合价格(“年实际开采直接价格+年银行贷款利息+年合理利润”的方法进行评估,明确每年应支付的总额)、按照国际通行的bt、bot原理从企业手中建设好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资产(股权)、 收购价格采用“基础设施建设实际结算核定直接价格+银行贷款利息+事先设定合理利润”的方法明确的非当事人只收购部分股权的,企业可以继续参与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
企业从“政府账户”获得的矿产资源开发综合收益资金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回购资金,首先用于支付银行贷款本息(企业成立初期的矿产资源开发尚未形成现金流量,企业贷款利息首先可以由企业自有资金代替) 企业利润通过两种方法获得。 一是“政府账户”资金用于支付矿产资源开发的合理利润。 二是回购委托企业代办的基础设施资产时支付的价格中包含的合理利润。 企业利润可设定50%以上为红利的50%用于企业的快速发展,成为企业资产负债表的“净资产”。 合理利润率、分红率必须事先由中方和非洲国家双方商定相关规则。 非当事人股利资金可以直接进入“政府账户”,用于还款等。
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应当给予适当的优惠。 企业快速发展壮大后,可以积极申请在我国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企业生存期或中方与非洲国家双方的合作期限可以事先设定,可以根据中国、非洲国家双方的合作进展情况协商调整。 必要时,经双方协商,中方或非双方均可按市场公平价格将一定比例的股份转让给对方。 非当事人对中方取得的股利资金,应当自由汇出政策。
可行性和效果的分析
中国和非洲拉丁美洲国家合资设立“基础设施快速发展企业”的方案,融合了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多方面的成功经验,考虑到政府、公司、银行各方面的优势和需求,发挥了中国和非洲拉丁美洲国家各自的比较特点,实现了双方的互利和共赢 实施时,有望根据不同国家的情况,让欧美企业、世行等国际机构参与,以开放型思维整合各方积极性,实现各方平等合作、互利共赢。
从中国政府的角度看,这种模式一是履行中国作为世界经济大国的责任,促进亚非拉国家的快速发展和欧美国家摆脱危机,加强中国与亚非拉国家的友谊,提高中国的软实力。 二是实现中国海外需求结构性调整(欧美向亚非拉丁美洲转型),促进经济增长,实现资本(外汇储备)和人民币)技术、管理、中低端产能“走出去”,打造了巨大的施工能力、基础设施相关产业的制造能力 三、扩大外储渠道,有利于提高外储收益率; 四是有助于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从中国公司的角度来看,这种模式有助于获取项目,锁定资源,发挥各自的特点,整合国内资源,不让恶性竞争。
从金融机构的角度分析,这种模式对国内外高端顾客的影响较大,可以实现在亚非的国际业务跨越式快速发展,比较有效地控制贷款风险。
从阿弗拉克国家政府的角度来说,这种模式可以在不增加本国债务总额的情况下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问题,有利于未来的经济发展。 合资组建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企业,引进我国的规划能力、资金实力、先进的设计施工技术和管理经验,有助于提高自身造血能力,将潜在的资源特征转化为实际快速发展能力; 有望增加大量就业机会,促进政局稳定。
来源:时代商情报
标题:“在亚非拉开拓新钱 用新型投融资主体实现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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